2013年9月4日 星期三

沒有菩提心就沒有佛果

發心的本質:是為了利益眾生,而舍棄傷害眾生的心念。

發心的兩個對境
一是對眾生發心的對境,
一是對佛發心的對境。

發心的兩種動機:
一是希望眾生都能離苦得樂,
一是希望眾生都能獲得佛果。

為了能夠成辦利樂有情,我們自身首先要證悟成佛,在自己沒有證悟成佛之前根本無法徹底地利樂眾生。所以我們要以這兩種動機為出發點。

雖然眾生常有煩惱,但無一不曾是我們的父母。
關於眾生,有三種想:
第一,無一眾生不曾為自己的父母。
第二,所有眾生都具足佛性。
第三,根據密法,視一切眾生為勇父勇母的化現。

我們之所以能夠累積資糧,完全是因為有眾生,眾生就是我們的資糧。眾生對於我們成辦佛道是如此重要,我們應盡可能減少對眾生起煩惱,並逐漸培養對他們生起慈心、悲心、菩提心。

生起菩提心需要種種的因緣法,不是打打坐或閉著眼睛思維就能夠生起的。對於能緣的眾生,我們要知道他們是非常重要的,而一切煩惱又都是自己的習性所導致。如此,就能漸漸的轉嗔恨心為慈心、悲心。

-- 太橋旦曾堪布